法政策学视角下“河长制”的立法与实践——以《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为例 被引量:2
The Legislation and Practice of“The System River-leader”Under the Perspective of The Science of Law and Policy——Taking Water Protection Ordinance of Tanjiang River Basin of Jiangmen City as an Example
中文题名:法政策学视角下“河长制”的立法与实践——以《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为例
作者:王继远 伍青萍
第一作者:王继远
机构:[1]五邑大学政法学院;[2]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45-55
中文期刊名:地方立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法律与政策;河长制;潭江;立法;
摘要:全面推行'河长制'始于政策驱动。从法政策学视角考虑,'河长制'的推行需要考虑法律与政策的双重因素。'河长制'的立法,应该厘清环境政策与环境法律这两大制度工具系统之间的'边界',在法律的效能上要处理好制度与程序、权利和救济、义务与责任的关系。以潭江流域治理为例,在进行'河长制'的制度顶层设计时,需要考虑'河长制'实施的可行性、运行程序的正当性,既要注意利益平衡,拓展社会资金和公众参与渠道,保障'河长'决策权,也要通过建立严格的'河长'考核检查、评价、奖惩和约谈等行政问责制度,引入信息公开与环境公益诉讼,构建公务员信义义务体系,来规制'河长'权力,确保权力行使合理、合法。
分类号:D922.68[环境保护法] D927[地方法制]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