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撤销授予学位决定的司法审查——于艳茹诉北京大学撤销博士学位决定案裁判反思
作者:陈红 陈越峰(指导)
第一作者:陈红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120-131
中文期刊名:东南法学
中文关键词:撤销学位;学术不端;学术自治;正当程序;
摘要:高校作出的撤销已授予学位的决定,不仅关系到高校内部的学术自由,还涉及相对人的基本权益,法院在审查其行为合法性时,要注重审查强度的变化。在实体要件上,在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上,由高校学术委员会作出的判断更具专业性,法院在审查时要予以尊重;在认定当事人'学术不端'行为是否发生于在学期间时,法院要对高校的判断过程加以审查,既要满足立法要求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目的,也不能给相对人的权益造成过度侵害。在程序要件上,法院要审查高校作出的决定是否遵循了正当程序原则。虽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对撤销博士学位的程序作出相应规定,但高校不能据此拒绝正当程序原则的适用。对正当程序原则的适用不能流于形式,尤其在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阶段。陈述申辩制度的核心是要确保相对人在行政过程中能够进行充分有效的表达。行政机关要告知其作出决定的事实和理由,听取相对人的陈述辩解,允许相对人提出反驳意见,切实保障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
分类号:D922.16[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收录:辑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