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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限度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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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限度

作者:约翰·卡普兰 陈虎

第一作者:约翰·卡普兰

机构:斯坦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教授 美;诉讼法学2006级博士研究生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文法学院讲师

年份:2008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257-277

中文期刊名:刑事法评论

中文关键词:非法证据排除;证据排除规则;对抗制;无辜者;犯罪控制;刑事司法体制;无被害人犯罪;非法搜查;宪法价值;

摘要:<正>赫伯特·帕克将现代刑事司法体制概括为极为清晰的两分模式,这种类型化的处理方式让我们受益非浅。首先,正是他最为明确地将存在于我们对抗制司法中最大的张力概括为观察刑事诉讼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模式——犯罪控制和正当程序。前者关注法律制度在抑制犯罪方面的作用。不论是逮捕和对罪犯的惩罚,还是在尽可能早的诉讼阶段释放无辜者,该模式都将效率奉为主要价值。它以边际效益的术语研究诉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CSSCI:【CSSCI_C2008_2009】;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64469);内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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