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类型”作为刑法上之独立思维形式——兼及概念思维的反思与定位     被引量:6

收藏

中文题名:“类型”作为刑法上之独立思维形式——兼及概念思维的反思与定位

作者:杜宇

第一作者:杜宇

机构:复旦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0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206-243

中文期刊名:刑事法评论

中文关键词:吴从周;法学方法;模型论;行为论;人格心理学;生活事实;刑事和解;概念思维;构成要件理论;台湾大学;

摘要:<正>一、"类型"作为独立的讨论客体在今日的科学研究中,类型方法得到了相当的重视。从最初的生物学与医学(特别是精神病学),到当今之心理学(特别是人格心理学)与模型论,"类型"几乎在所有自然科学的领域,都获得了渗透式的发展。不仅如此,在人文社会科学的领域,如历史学、语言学、政治学、社会学等,也不约而同地表现出对类型思维的极度倚重。这其中,最可注意者,乃是Max Weber首倡的"理想类型"之方法。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CSSCI:【CSSCI_C2010_2011】;内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