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公司解散清算义务人的确定
作者:吴长波 潘先忠
第一作者:吴长波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2]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年份:2010
卷号:0
期号:1S
起止页码:134-135
中文期刊名:中国集体经济
中文关键词:公司;清算;清算义务人;清算人;
摘要:在公司清算中,之所以出现公司解散后长期无人清算或根本没人清算、清算中出现这样那样损害以债权人为主的利害关系人利益的情况,一个主要的原因在于对清算义务人规定不明确。为保障公司解散后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实现以债权人为主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有必要对公司清算中的清算义务人予以明确。公司清算义务人与清算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无论从理论方面分析还是从实践方面观察,均应确立全体股东为公司清算义务人。
分类号:D922.291.91[企业法、公司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