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医疗责任事故的刑事处罚
作者:石恩林 王小明
第一作者:石恩林
机构:[1]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甘肃兰州730070;[2]定西三泰律师事务所,甘肃通胃743300
年份:2001
期号:3
起止页码:56-59
中文期刊名: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医疗责任事故;刑事处罚;刑法;罪名;量刑;
摘要:医疗责任事故是否可以用刑罚来处罚.这一直是人们争论的话题,在新刑法颁布之前.虽然有相当部分的学者持肯定意见.但坚持不能采用刑罚的方法制裁医疗责任事故的肇事者也大有人在.现在,新刑法的颁布,以持刑罚说观点的一派胜利而结束这场争论.医疗事故罪第一次在我国刑法典中出现,毕竟这是开天辟地的第一次,我国的司法工作者对这一罪名如何掌握尚经验不足,而且,由于纠纷原因,追究医疗事故肇事者刑事责任也存在许多障碍.因此,作者希望通过本文阐述,达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促进国内学者对该罪名的研究,以使能够在司法实践中准确把握犯罪,打击犯罪,达到有效预防医疗纠纷的目的.
分类号:D924.3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