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犯罪构成新论 被引量:11
New ideas about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crime of extorting a confession by torture
中文题名:刑讯逼供犯罪构成新论
作者:张裕荣 刘方权
第一作者:张裕荣
机构:[1]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福建厦门365021;[2]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侦查系,福建福州350007
年份:2002
卷号:16
期号:3
起止页码:59-64
中文期刊名: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公共安全研究
中文关键词:刑讯逼供犯罪;犯罪构成;司法工作人员;转化犯;中国;
摘要:刑讯逼供罪是发生在刑事司法过程中,由刑事司法工作人员实施的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受强迫自证其罪之权利的侵害.在刑事法学的语境中,司法工作人员、犯罪嫌疑人等概念应当统一.立法上应完善刑讯逼供罪的刑罚体系,提高刑讯逼供罪的法定刑,以增强立法的威慑效果,对刑讯逼供中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不应以转化犯的形式论处,而应以结果加重犯论处.
分类号:D924.35[侵犯财产罪]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