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禁止重复条款的实践反思 被引量:1
Practice and reflection of banning-repetition provision in Administrative Procedural Law
中文题名:行政诉讼中禁止重复条款的实践反思
作者:黄先雄
第一作者:黄先雄
机构:[1]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年份:2016
卷号:22
期号:3
起止页码:33-39
中文期刊名: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司法权威;禁止重复条款;司法权;行政权;
摘要:《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这一“禁止重复条款”在实践中处境尴尬,行政机关违反该条款、藐视司法判决的现象并不少见。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司法地位不高、司法制裁手段不足、司法谦抑度不够、少数行政案件过于疑难复杂、对行政权的民意制约乏力等。我们应当正视这一现象,通过切实提升法院地位、完善对行政机关违反该条款的配套制裁措施、强调法院在特定类型案件中尊重行政决定、强化对行政机关的民意制约等,确保行政机关自觉遵循该条款,树立司法权威,以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节约公共资源。
分类号:D915.4[行政诉讼法]
收录:CSSCI:【CSSCI2014_201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