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农地三权分置的法实现     被引量:74

Legal Realization of the Separation of the 'Three Rights' to Rural Land

收藏

中文题名:农地三权分置的法实现

作者:蔡立东 姜楠

第一作者:蔡立东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长春130012;[2]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102-122

中文期刊名:中国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农地三权分置;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

摘要:农地三权分置是中国特色现代农地制度的核心,是我国农地权利制度改革的既定选择,旨在实现农地规模化经营,破解农地融资困境,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农地三权分置政策向可运作的法律实现机制转化,应当以坚持农地集体所有权为前提,以稳定农地既有法权关系为基础,以农地权利财产化为指向。中央农地政策上的农户承包权即为现行法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派生出土地经营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权利行使的用益物权发生逻辑,土地经营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行使其权利而设定的次级用益物权,承包权与经营权的法构造为“用益物权一次级用益物权”。在解释论层面,囿于物权法定原则,土地经营权原本并非物权,但其设定一经登记,即获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并受侵权责任法保护。在立法论层面,未来我国“民法典物权编’’应当将土地经营权上升为法定的用益物权,进而实现土地经营权的法定化。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7_2018】;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