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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作为量刑情节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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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作为量刑情节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作者:刘伟琦

第一作者:刘伟琦

机构:[1]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年份:2017

卷号:0

期号:6

起止页码:95-99

中文期刊名:广西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量刑情节;刑法目的;法益保护;

摘要:在我国《刑法》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既是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又是某些非职务犯罪加重处罚的量刑情节。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作为量刑情节存在的根据在于,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方式实施某种非职务犯罪与非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方式实施该犯罪相比,会额外增加法益侵害的种类,具有更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作为量刑情节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分为法定情节、酌定情节和隐性情节三种类型。

分类号:DF6[刑法]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_E2017_2018】;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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