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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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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

作者:杨杰

第一作者:杨杰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年份:2018

卷号:33

期号:1

起止页码:6-11

中文期刊名: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悬赏广告;法律性质;契约说;单方法律行为说;

摘要:在我国,悬赏广告自古有之,被广泛地运用在各个领域,发挥着其独特的社会价值。然而,由于我国对悬赏广告制度的规定简单而模糊,我国学界一直存在着对该制度性质的争论,主要学说有契约说和单方法律行为说。从构成要件方面来讲,两种学说均能说得通,但结合我国法律体系的现状及制度本身,契约说更加契合该制度的属性,并且借助完善的合同法体系和理论,该制度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能够得到更妥善的解决。因此,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应采纳契约说。

分类号:DF525[分则]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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