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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教义学能为立法贡献什么?     被引量:7

What Can Legal Dogmatics Do for the Legis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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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法教义学能为立法贡献什么?

作者:雷磊

第一作者:雷磊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研究所,北京100088

年份:2018

卷号:40

期号:2

起止页码:25-40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法教义学;法的双重因素;立法的科学化;内容;体系;

摘要:将法教义学定位为“现行实在法科学”并不意味着它与立法没有关联。反对“法教义学能为立法作出贡献”的主张可以被归纳为四个命题,它们都源于对于法教义学本身的错误理解。法教义学既具有稳定化和整合功能,也具有革新功能。在此基础上,法教义学能为立法作出贡献的理论基础在于承认法的双重因素和追求立法的科学化。一方面,法教义学可以影响立法的内容,其影响途径又分为三种,即直接为立法提供支持、间接为立法提供支持,以及对立法进行批判。另一方面,法教义学也可以影响立法的体系,这种结构性影响更加稳定和持久。因此,在规范性的意义上,离开法教义学的立法是不可能的。这并不意味着要取消立法的形成空间,而只是意味着要对立法者的权力进行理性限制。

分类号:DF03[法的起源与本质]

收录:BDHX:【BDHX2017】;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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