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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然到应然的法律诊所教学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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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从实然到应然的法律诊所教学论

作者:刘清生 谢梅

第一作者:刘清生

机构:[1]福州大学法学院;[2]福州大学设备处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105-113

中文期刊名:海峡法学

中文关键词:讲授式教学;学徒式教学;法律诊所;

摘要:Clinical Legal Education并非诊所法律教育而只是法律诊所教学,是讲授教学法改革下的实践教学方法和实践课程。法律诊所教学的终极目标是通过实践桥梁培养具备法律实务能力和良好德性(德能兼备)的法律人。我国西化的法学带来了西化的法学教育,却只复制了西方法学教育倚重理论理性的原有缺憾,而忽视了其对实践理性的弥补。诊所教学表象困境背后的根源是国家教育机制桎梏:理论理性有余而实践理性不足。发展法律诊所教学,应建立法律援助教学制度和改革教学职称评审制度。

分类号:D90-4[法的理论(法学)] G642[教学理论、教学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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