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刑法从业禁止制度在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的适用     被引量:2

收藏

中文题名:刑法从业禁止制度在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的适用

作者: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张晨 吴允锋 杨珍 纪康

第一作者: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机构:[1]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上海201100;[2]华东政法大学文伯书院;[3]华东政法大学

年份:2018

卷号:31

期号:2

起止页码:95-98

中文期刊名: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从业禁止;性侵未成年人;强制猥亵;非刑罚处遇措施;

摘要: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包括对儿童实施的强奸、猥亵等犯罪,从犯罪主体来看,表现出利用职业犯罪多发、再犯率高的特点。从业禁止制度颁布之前,《刑法》很难实现对性侵害儿童犯罪的有效规制。《刑法修正案(九)》中从业禁止制度的颁布弥补了这一空缺,从业禁止制度中的预防本位可以实现对性侵者的特殊预防。在适用过程中,对于实施性侵者应当优先考虑适用从业禁止,但亦应注意对性侵者的人身危险性进行科学考量,同时配合犯罪矫治,以实现对性侵者的全方位规制。

分类号:DF393[青少年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