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刑法从业禁止制度在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的适用
作者: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张晨 吴允锋 杨珍 纪康
第一作者: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机构:[1]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上海201100;[2]华东政法大学文伯书院;[3]华东政法大学
年份:2018
卷号:31
期号:2
起止页码:95-98
中文期刊名: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从业禁止;性侵未成年人;强制猥亵;非刑罚处遇措施;
摘要: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包括对儿童实施的强奸、猥亵等犯罪,从犯罪主体来看,表现出利用职业犯罪多发、再犯率高的特点。从业禁止制度颁布之前,《刑法》很难实现对性侵害儿童犯罪的有效规制。《刑法修正案(九)》中从业禁止制度的颁布弥补了这一空缺,从业禁止制度中的预防本位可以实现对性侵者的特殊预防。在适用过程中,对于实施性侵者应当优先考虑适用从业禁止,但亦应注意对性侵者的人身危险性进行科学考量,同时配合犯罪矫治,以实现对性侵者的全方位规制。
分类号:DF393[青少年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