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合宪性审查制度的社会价值和构建路径
作者:骆正言
第一作者:骆正言
机构:[1]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23;[2]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江苏南京210023;[3]江苏开放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36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7
起止页码:114-119
中文期刊名:广西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合宪性审查;社会价值;启动要件;比例原则;
摘要:合宪性审查的价值不仅体现为人权保障,还体现在保持社会稳定、提高效率、正当化国家权力、确保政令畅通等方面。在合宪性审查过程中,民众表达异议,政府作出辩护,审查机关居中裁断。国家可以借此了解民众意见,表达执政意图,督促各级政府,达到维护稳定、提升效率的目的。因此,在建构合宪性审查制度时,应以法院为组织形式设置合宪性审查机关;将合宪性审查的对象限定为具有抽象性的国家立法行为;已存在个案争议作为启动合宪性审查程序的前提;采用中度和宽松的比例原则作为合宪性审查的标准;对违宪法律应作出无效判决,违宪法律从判决之日无效,无效判决只涉及违宪条款,不涉及整部法律。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CSSCI:【CSSCI_E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