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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教义学与法治:法教义学的治理意义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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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法教义学与法治:法教义学的治理意义

作者:雷磊

第一作者:雷磊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8

卷号:40

期号:5

起止页码:58-75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法教义学;法治;法的安定性;融贯法律体系;

摘要:法教义学与法治之间具有紧密联系。一方面,通过简要梳理观念史发现,法教义学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即作为知识的法教义学与作为方法的法教义学。另一方面,最低限度的法治概念包含两方面的要素:在价值目标上,它以法的安定性作为构成要素;在制度目标上,它以融贯法律体系的存在为基础条件。作为方法的法教义学既能促进法的安定性,又有助于融贯法律体系的建构,对于任意类型的法治都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应形成自己的法教义学体系,既要在教义学方法的层面倡导法学方法论和一般法学说的研究,又要在教义学知识的层面结合判例研究、习惯梳理和法律评注的编纂,构造出具有本土特色的教义学知识体系。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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