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权入宪的规范模式:选择及其实现 被引量:2
The Normative Pattern of the Environmental Right being Enacted into the Constitution System:Selection and Its Realization
中文题名:环境权入宪的规范模式:选择及其实现
作者:赖虹宇
第一作者:赖虹宇
机构:[1]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1130;[2]中国法律大数据研究中心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6
起止页码:84-92
中文期刊名: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宪法环境权;环境基本权利;功能主义;环境法治;
摘要:欧盟各国宪法对环境权利的确认模式包括“明确的基本权利模式”“国家义务条款的解释模式”以及“其他宪法基本权利的‘绿化’模式”。我国现有的环境权入宪实践面临诸多系统困境,应基于功能主义立场而采用“明确的基本权利模式”。宪法环境权虽然直接立法难度较高,但具有可期待性,应与地方立法权扩容、案例指导制度完善、合宪性审查与合宪性解释运用等法治实践相结合,形成综合性的环境权入宪路径,并采用独立而非从属的基本权利类型。应以环境法治体系化推动法律对环境的有效治理。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