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置”中土地经营权的物权化研究
Study on the Real Right of Land Management Right in the"Separation of Three Rights"
中文题名:“三权分置”中土地经营权的物权化研究
作者:王康
第一作者:王康
机构:[1]郑州大学法学院,郑州450001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12
起止页码:53-58
中文期刊名:中州学刊
中文关键词: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用益物权;
摘要:将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法律性质确定为物权,既符合“三权分置”改革的目标,又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且不违背集体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等农地制度改革的政策底线,具有现实可行性。农村土地经营权物权化的理论困境源于相关理论和法律上的思维定式。通过将土地承包权重构为身份性财产权,将土地经营权视为与土地承包权具有同等地位的基于集体所有权的独立权利,便可破解这一理论困境。在制度设计上,应当在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重构农地承包权的基础上,将农村土地经营权设计为完全意义上的用益物权,赋予其流转、抵押、入股等权能,以实现农地“三权分置”的政策初衷。
分类号:D922.31[土地改革法]
收录:BDHX:【BDHX2017】;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