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律援助组织发展路径选择
The Choice of the Development Path of Legal Aid Organiz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中文题名:高校法律援助组织发展路径选择
作者:陈爱武 仲威 吴树义
第一作者:陈爱武
机构:[1]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南京210023;[2]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南京210000;[3]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19
卷号:42
期号:1
起止页码:88-91
中文期刊名: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中文关键词:高校;法律援助;主体地位;代理资格;援助范围;援助对象;
摘要:法律援助的正当化依据在于保障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能够得到无偿法律服务的权利。高校法律援助作为政府主导型法律援助的必要补充,同样以此作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逻辑起点。当前,我国高校法律援助的运行模式主要包括学生社团运行模式和援助机构运行模式两种。由于高校法律援助自身的特殊性,在实践中还面临诸多困境,如学生组织的天然缺陷、主体地位不明代理资格受限、经费保障不足、社会认同度不高等。重新审视高校法律援助组织在国家法律援助系统中的定位,应转变传统工作阵地,寻求社会力量支持,明确组织援助范围及对象,不断提升专业水平,以扩大社会影响力。
分类号:D920.5[解释、案例]
收录: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