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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侦查中网络通讯数据留存制度的欧洲法审视    

Network Communication Data Retention in the Criminal Investigation of European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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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犯罪侦查中网络通讯数据留存制度的欧洲法审视

作者:师索 陈玮煌

第一作者:师索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2]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401120;[3]最高人民检察院应用法学研究基地;[4]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

年份:2018

卷号:20

期号:6

起止页码:16-30

中文期刊名: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监控;数据留存;欧盟法院;欧洲人权法院;权利干预;

摘要:为打击恐怖主义犯罪和严重犯罪,一些欧洲国家开始留存通讯网络数据作为侦查保障措施。马德里和伦敦的恐怖袭击让欧盟决定在欧洲层面建立数据留存体制。由于数据留存对公民隐私权造成严重侵犯,欧盟出台的《数据留存指令》一直遭受质疑,部分成员国的转换立法被国内法院裁定违宪而无效,指令也于2014年被欧盟法院宣告无效。但大多数成员国仍在继续修正和制定数据留存立法。欧盟委员会也权衡各方利益出台了新的通讯监管规定,仍然保留了基于国家安全、侦查执法等的数据留存机制。欧洲人权法院通过判例确立了新的权利保障规则,但欧盟法院的态度始终摇摆不定。数据留存体制背后国家监控权与公民隐私权的博弈,始终贯穿于制度发展沿革,这对我国网络建设具有一定启示和借鉴意义。

分类号:DF73[刑事诉讼法]

收录: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_E2017_2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乌利希期刊指南;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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