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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源性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方法与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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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药源性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方法与步骤

作者:张德雨 张纯兵 宋孝飞 雷兵 张双双 吴军

第一作者:张德雨

机构:[1]上海法衡司法鉴定所,上海201202;[2]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50;[3]上海华医司法鉴定所,上海200050

年份:2019

卷号:35

期号:1

起止页码:95-98

中文期刊名:法医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法医学;医疗损害;药源性;

摘要:药物是医疗行为的重要手段,一方面可以预防与诊治疾病,另一方面也会带来药源性医疗损害。我国每年约有20万人死于药源性医疗损害,250万人因此住院治疗[1]。目前,我国药源性医疗损害赔偿机制尚不健全,容易导致医疗损害,因此,药源性医疗损害也是医疗损害鉴定的重要内容之一。鉴定中,首先必须认定损害后果与药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分类号:DF795.4[法医鉴定学]

收录:化学文摘(网络版);CSCD:【CSCD2019_2020】;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生物医学检索系统;RCCSE;文摘与引文数据库;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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