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部分器官系统残疾条款相关问题的探讨
第一作者:占梦军
机构:[1]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四川成都610041
年份:2019
卷号:35
期号:1
起止页码:105-110
中文期刊名:法医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法医学;创伤和损伤;器官;残疾鉴定;标准;
摘要:《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以下简称《分级》)于2016 年4 月18 日发布[1],并于2017 年1 月1 日实施。此标准作为司法鉴定领域使用范围最广的人身损伤后残疾鉴定标准,迄今已实施两年。与现行国内同类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相比较,《分级》仍然延续国内残疾情形的条款法定原则(共涉及457 条相应规定)和附则及附录同类残疾比照的原则,同时残疾条款涉及的内容覆盖相对更全面,对残疾等级的划分相对合理,同时标准适用的范围也更广泛,且标准具体条款在运用时也更具可操作性[2]。
分类号:DF795.4[法医鉴定学]
收录:化学文摘(网络版);CSCD:【CSCD2019_2020】;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生物医学检索系统;RCCSE;文摘与引文数据库;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