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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成年监护制度之探讨与展望    

Exploration of China's Adult Guardianship System and the Outl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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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我国成年监护制度之探讨与展望

作者:方勇男 张璐

第一作者:方勇男

机构:[1]延边大学法学院,延吉133002;[2]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长春130000

年份:2019

卷号:52

期号:2

起止页码:91-98

中文期刊名: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成年监护制度;平等;展望;

摘要:我国监护体制中,一直侧重于对未成年监护的规定,而成年监护制度却未被重视,因此长期存在主体范围较窄、判定标准僵硬、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导致监护制度过于功利化、被监护人的意志不能得到有效发挥。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创新性地规定了成年监护制度,其中对旧法监护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进步性的革新,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这些弊端,包括对监护主体进行调整、规定了意定监护制度、明确了尊重被监护人意愿的原则等。但同时,成年监护制度仍存在未区分成年监护和未成年监护、规定“最大利益”原则而非“意愿和选择”原则、适用行为能力的硬性标准、未有配套监督管理机制等问题。导致现行成年监护制度实质内容不够丰富。因此,在未来成年监护制度的创设中,首先应以平等精神作为理念支撑,对支援的程度、形式和范围等进行总体理念架构;其次应在法律中对成年监护和未成年监护做明显区分,明确以“意愿和选择”原则代替“最大利益”原则,避免适用行为能力的硬性标准,代之以更为弹性的衡量机制,并且努力设立更为配套、完整的监督管理机制。

分类号:D90-52[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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