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范式的嬗变从“保护竞争者”到“保护竞争” 被引量:7
The Evolutionof the Judging Paradigm of Unfair Competition Acts From "Protecting Competitors" to "Protecting Competition"
中文题名: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范式的嬗变从“保护竞争者”到“保护竞争”
作者:张占江
第一作者:张占江
机构:[1]上海财经大学
年份:2019
卷号:31
期号:1
起止页码:203-223
中文期刊名:中外法学
中文关键词:不正当竞争;认定范式;消费者利益;竞争秩序;保护竞争;
摘要: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实用主义和规范化的融合。解决现实竞争问题的需要和对竞争的本质属性的回归,决定了其行为认定范式从“保护竞争者”到“保护竞争”的转变。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打破竞争关系的桎梏,引入独立的消费者利益标准,对行为不正当性的认定不再仅针对竞争者利益进行“权利化”的考量,而是依据竞争本身的结构、功能、特性来重新厘定考量因素和利益权衡框架。新法将“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置于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之前,并不是对价值序位的重新排定,而是强调行为只有构成对经营者竞争自由的“显著损害”,或对消费者决策自由的“实质扭曲”,导致实施者不合理地获得竞争优势,才能落入其规制范围,从而厘清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其他法律的界限。
分类号:D922.294[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