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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功能适当化:高标准农田建设机构建制条款的规范要义     被引量:1

The Functional Appropriateness of Leading Group: Normative Essence of Agency Framework Clauses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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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领导小组功能适当化:高标准农田建设机构建制条款的规范要义

作者:赵谦 陈祥

第一作者:赵谦

机构:[1]西南大学法学院,重庆400715;[2]西南大学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重庆400715

年份:2019

卷号:33

期号:3

起止页码:9-15

中文期刊名:中国土地科学

中文关键词:土地法学;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机构建制;评论;

摘要:研究目的:厘清高标准农田建设机构建制条款的规范要义,旨在透过所涉领导小组虚置化下的主导部门冲突与职能部门职权配备部门化下的职权交叉而明晰该类条款的字面意义、隐含意义,进而在明确政府主导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前提下,探究功能适当原则下科学设置相关职能部门以实现效能优化的规范命题。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研究结果:应完成相应职能部门所涉高标准农田建设职责权限的清单式规范设定,列明围绕建设项目运营全过程的各部门具体协同内容事项,以确立领导小组实体化下的功能主义职权配备之规范进路。研究结论:该进路堪为基于行政任务之行政组织法重构范式下,地方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更为便宜、可行的规范化、长效化改制方向。

分类号:D922.3[土地法]

收录:BDHX:【BDHX2017】;CSCD:【CSCD2019_2020】;CSSCI:【CSSCI2019_2020】;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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