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股东提案权的剖析与借鉴--一种精细化比较的尝试 被引量:3
Understanding the Shareholder Proposal Right in China and Japan--A Meticulous Comparison
中文题名:中日股东提案权的剖析与借鉴--一种精细化比较的尝试
作者:梁上上 [日]加藤贵仁[2] 朱大明(译)
第一作者:梁上上
机构:[1]中国清华大学法学院;[2]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院;[3]中国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
年份:2019
卷号:13
期号:2
起止页码:49-67
中文期刊名:清华法学
中文关键词:精细化比较;股东提案权;股东资格;审查权;权利滥用;
摘要:中国法律已经从法律移植阶段步入法律养护阶段,精细化比较呈现蓬勃生机。本文采用精细化比较的理念与方法,对中日两国股东提案权的制度宗旨、立法史、构成要件、存在问题、法律漏洞、修法方向等做了全面而深入的比较研究。两国股东提案权具有共同的立法宗旨,但是两国对该权利的规范路径并不相同,中国将股东提案权定性为临时提案权进行规范,而日本将股东提案权区分为议题权、议案权与议案要点通知权。为此,两国面临的法律问题不尽相同,特别是董事会对股东提案的审查权限、审查方式,以及股东滥用提案权的方式都存在较多差异。由于两国确立该制度的时间都较短,都存在"技术性不足,操作性不强"的问题,需要加以完善。在找寻本国与他国法律制度发展的轨迹中,本文不以引用他国法律为唯一目的,而是更深更广地理解该制度在两国的通性与殊相,并以他人为镜寻找自我面相。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