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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中“恶意退货(款)”行为的刑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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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电子商务中“恶意退货(款)”行为的刑法评价

作者:刘沛谞 王雨

第一作者:刘沛谞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9

卷号:0

期号:6

起止页码:14-19

中文期刊名:人民检察

中文关键词:网络恶意行为;恶意退货(款);非法占有;破坏生产经营;

摘要:恶意退货(款)是网络恶意行为的一种基本类型,包括恶意退货以假换真、以退货为由要挟卖家、恶意退货(款)直接造成卖家损失和恶意退货骗取保险费四种亚类型。网络恶意退货(款)行为人并非诚实参与购销活动的消费者,其主观以非法占有或报复泄愤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合同诈骗、敲诈勒索、妨害经营、保险诈骗等危害行为。正确认定网络恶意退货(款)中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问题,将顾客的合法退换行为与违法犯罪界分开来,既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也有利于守护互联网电子商务秩序。

分类号:D924.3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收录: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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