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司法与环境行政执法协调联动的基本模式及主要障碍 被引量:5
Basic Pattern and Main Obstacles of Coordination between Adjudication and Administration in Environmental Law Enforcement
中文题名:环境司法与环境行政执法协调联动的基本模式及主要障碍
作者:张燕雪丹 周珂
第一作者:张燕雪丹
机构:[1]上海海洋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上海201306;[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19
卷号:18
期号:3
起止页码:32-42
中文期刊名: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环境司法;环境行政执法;“两法衔接”;环境信息不对称;
摘要:环境司法与环境行政执法的协调联动被认为是推动环境审判、提升环境法律实施效率的重要保障。本文试图超越以往仅针对环境刑事诉讼与环境行政执法的"两法衔接"问题,全面地观察司法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在环境刑事诉讼、环境行政诉讼和环境民事诉讼中的互动关系,并由它们之间的互动关系出发,深入剖析二部门在协调联动上存在的障碍,即由于权力行使的结构性矛盾、职权行使的行为理念和机制冲突以及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了二者的沟通配合不畅。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司法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协调联动障碍的基本思路,即通过技术手段减少信息不对称,通过规则建立和机构设置减少行为理念和机制冲突。但环境司法与环境行政执法在互动中的协调冲突不可能完全消除,其根源于权力分配、机制体制等方面的制衡需求。
分类号:D922.68[环境保护法] 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