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法律数字化的功能、可能风险及其优化
作者:吴飞飞
第一作者:吴飞飞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19
卷号:43
期号:4
起止页码:86-93
中文期刊名: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法律符号;法律与数字;法律数字化;形式理性;立法方法论;
摘要:法律数字化现象是一个长期未被理论法学界足够关注的重要命题.举凡法律文本.定然离不开数字.数字承载了法律的确定性特质、强化了法律的正义品格、降低了法律移植的难度.甚至部分法律规则还因可数字化程度高而获得普适性.然而.遍布于法律文本中的数字.也容易弱化法律的道德性、导致法律激励机制的扭曲与异化.过分依赖于数字还会强化“家长主义”立法倾向.法律数字化的优化是一项复杂的法律工程学任务.需要区分公法规范与私法规范、程序性规范与实体性规范、行为模式要件与法律后果要件作不同侧重.并利用经济学、统计学、社会学等其他学科的分析工具.充分关照社会基础关系的动态特质.革新、改进数字在法律中的具体呈现形式.基于立法方法论视角重新认识法律数字化这一命题.或许可以成为化解制度痼疾、提升立法品质的重要抓手.
分类号:DF01[立法理论]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