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存货动态质押的裁判分歧与规范建构 被引量:1
Divergence in Judgments on Dynamic Pledge of Inventories and the Norms Establishment
中文题名:企业存货动态质押的裁判分歧与规范建构
作者:陈本寒
第一作者:陈本寒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年份:2019
卷号:0
期号:9
起止页码:134-147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存货动态质押;物权客体特定;交付;统一共同占有;监管人;
摘要:金融创新所催生的存货动态质押是"治疗"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之痼疾的一剂良药,法律滞后与裁判分歧则严重延缓其药效的发挥。交易实践中所存在的现实交付型、指示交付型和共同占有型三种动态质押类型,其均非以占有改定方式而设定,且约定最低价值或数量限额控制,符合物权客体特定和公示原则要求,应承认其物权效力。在公示方法上,应当摒弃"控制说"和"登记说"的观念,回归"交付说"的立场,统一共同占有应视为新类型的观念交付方式,同时还应背书仓单并交付于质权人,没有仓单的应制作质物清单。动态质押中监管人应介于仓储保管人和受托人之间,承担审查、保管和监管义务。监管人责任应根据其违反义务的不同进行类型化归纳,责任大小应根据其监管过失大小和原因力来确定。
分类号:DF521[物权]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