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定罪数额标准与数额累计适用研究 被引量:1
On the Application of Amount Standard and the Accumulation Method for Conviction of Bribery
中文题名:受贿罪定罪数额标准与数额累计适用研究
作者:黄伟明 李泽康
第一作者:黄伟明
机构:[1]烟台大学法学院,烟台264005
年份:2019
期号:5
起止页码:45-53
中文期刊名: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受贿;累计;定罪;行为;
摘要:司法实践中常见对所有涉案受贿款一并累计。这种累计方法导致被累计数额无底限,定罪标准被架空。根据现行刑法规定,涉及"多次"累计的犯罪行为,一种是通过法律拟制,将"多次"作为一个构成要件行为定罪。第二种是将"多次"行政违法升格为犯罪行为。受贿罪的定罪应当坚持构成要件标准。"多次"受贿的认定和累计应当适用同种数罪理论。司法实践与理论解释确实存在矛盾,最终需要通过立法修改来解决。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