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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作伤法医活体检验3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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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造作伤法医活体检验3例

作者:刘子豪 杨怡 邓伟年 赵小红 周亦武

第一作者:刘子豪

机构:[1]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湖北武汉430030;[2]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分局,湖北武汉430050

年份:2019

卷号:34

期号:5

起止页码:515-516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医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法医临床学;创伤与损伤;造作伤;鉴别;

摘要:部分被鉴定人为达到自己的目的,采用各种造作伤干扰法医鉴定,对此要求法医在检验及鉴定时应具有敏锐的辨别能力。本文总结法医活体检验中的3例造作伤,并结合国内外文献讨论损伤形成机制及法医学鉴别要点。1案例例1某男,37岁。自诉在家劈柴时,双手持长柄砍柴铁斧(图1a)不慎将位于身体前方的右足第4、5趾砍伤,该砍柴铁斧的斧刃不甚锐利。

分类号:DF795.1[法医基础科学]

收录:CSCD:【CSCD2019_2020】;医学文摘;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文摘与引文数据库;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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