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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的罪与非罪——以唐文全案件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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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的罪与非罪——以唐文全案件为例

作者:李凤军 陈顺兰

第一作者:李凤军

机构:[1]四川宜宾学院;[2]四川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年份:2012

卷号:0

期号:3Z

起止页码:91-93

中文期刊名:法制博览

中文关键词:买卖国家机关公文;传播信息;社会危害性;犯罪对象;

摘要: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在我国的刑法典中是一个模棱两可的罪名,对于买卖的对象,刑法典和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均未做出明确规定,这为司法机关随意入罪出罪留下自由空间。本文以唐文全案件为例,从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的社会危害性,买卖的对象,公文和信息的区别等方面来阐述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的认定。

分类号:D924.3[分则]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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