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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批准权限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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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留置批准权限的思考

作者:赖建平

第一作者:赖建平

机构:[1]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631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14

起止页码:233-233

中文期刊名:法制博览

中文关键词:留置;强制措施;司法审查;权利保障;

摘要:留置是一项暂时性限制调查对象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限制调查对象人身自由最长可达6个月。从我国试点做法及《草案》内容来看,采取留置措施由监察委报上一级监察委批准,司法似乎难以参与对留置措施的监督。为了规范留置措施的使用和运行,应当审慎制定留置的批准程序。目前,采取留置措施由监察委报上一级监察委批准,但从长远来看,应当建立司法审查机制,对留置措施进行适当制约。

分类号:D922.11[行政管理法令]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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