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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化思维在法学上的价值及其应用——以形成权为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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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类型化思维在法学上的价值及其应用——以形成权为例

作者:童航

第一作者:童航

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年份:2012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151-163

中文期刊名: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

中文关键词:形成权;解除权;买回权;撤销权;优先购买权;民事权利体系;要约受领人;物权性;法上;刘凯湘;

摘要:<正>一、引言"事实上的法律问题是很难根据抽象体系及术语相吻合的,实际问题是混乱无章、复杂且不可区分的,远超乎法典的体系。"1而类型化思维能够从某种程度上弥补其不足,有助于实现民法典体系化形式上和逻辑上的一致性。可见,类型化思维在法学上有其独特的地位和价值,然而目前学术界在这一方面的研究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而类型化思维在语言学、逻辑学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功能。由此,笔者认为我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内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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