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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的语义学上的客观性——作为真理品质之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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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法律的语义学上的客观性——作为真理品质之客观性

作者:马修·克莱默 赵树坤

第一作者:马修·克莱默

机构:剑桥大学政治与法哲学中心;西南政法大学

年份:2013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61-68

中文期刊名:法律方法

中文关键词:陈述性;极简主义;法律解释;法律方法;法律系统;当且仅当;法律标准;法律规范;德鲁伊教;创世;

摘要:<正>1.2.6讨论了本体论上的客观性与认识论上的客观性后,现在我们转向语义学上的客观性概念。正如本章的开头所提到的,语义学上的客观性关心的是,人们的主张与有关提出那些主张的事务之间的关系。此处所阐释的客观性存在于具有真值(也即是真或假的)的陈述中。在某一论域内,如果有意义的陈述性陈述可以做出,且其中许多陈述是真的或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CSSCI:【CSSCI_C2012_2013】;内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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