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案件与疑难案件——关于法源及法学方法的探讨
Simple Cases and Difficult Cases: On the Source of Law and Legal Methods
中文题名:简单案件与疑难案件——关于法源及法学方法的探讨
作者:葛云松
第一作者:葛云松
机构:[1]北京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9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116-134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疑难案件;法源;判例;学说;通说;法学方法;实质性论证;裁判理由;
摘要:在依法裁判的要求之下,法官应当检索法源性资料,以发现应当适用于案件的法律规范。但是,有时法源性资料提供的法律规范不清晰;或者,虽然其内容清晰,但与法官的实质性判断不一致。在这两类疑难案件中,法官需要运用法学方法来获取法律问题之答案。判例与学说(通说)具有法源地位,但是拘束力较弱。法官应当将其作为法源性资料进行检索,在其提供了清晰的法律规范时,可以直接遵循通说而不讨论其实质合理性,也可以偏离通说,但是负有实质性论证的义务。承认通说的法源地位,一方面可以维持法的安定性、减轻法官的论证负担,另一方面也不会导致法律的僵化,因为法官大体上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偏离通说。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