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唐律疏议》“名例篇”看犯罪官员的特权适用顺序 被引量:1
The Order of Criminal Official’s Privilege from the Mingli Passage of"Tang Legal Code"
中文题名:从《唐律疏议》“名例篇”看犯罪官员的特权适用顺序
作者:张鸿浩
第一作者:张鸿浩
机构:[1]烟台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0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394-403
中文期刊名:法律文化研究
中文关键词:议;请;减;赎;官当;
摘要:《唐律疏议》作为中华法系的杰出代表,凭借其高度的政治智慧和高超的立法技术备受后世之推崇。'名例篇'是整部法律的总纲,其中详细规定了各个品级官员所享有的特权的具体内容、权利行使程序以及特权适用的除外情形,逻辑严谨,层次清晰,内容完备,保护周到。本文具体分析了'议;请;减;赎及官当'的适用情形与相互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得出了各级官员犯罪后,其享有的特权的实际适用顺序。
分类号:D929[中国法制史] D924[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