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唐代县行政下“不良”的犯罪调查
作者:[日]石野智大[1] 周东平(译) 黄静(译)
第一作者:石野智大
机构:[1]明治大学文学部;[2]厦门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8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153-168
中文期刊名:法律史译评
中文关键词:《棠阴比事》;《折狱龟鉴》;《疑狱集》;司法官员;茅元仪;长安县;
摘要:前言在唐代,县这一最基层的行政组织单位的内部,设置有以长官县令为首的县丞、县主簿、县尉等官员,其下还存在着包括县录事、县佐史在内的杂任等诸多人员。~1其中,除了统管全县行政的县令之外,负责维持县治安的官员也是负责司法的县尉。
分类号:D929[中国法制史]
收录:辑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