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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视角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被引量:9

System of Leniency on Admission of Guilt and Acceptance of Punishmen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acro-stru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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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结构视角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作者:魏晓娜

第一作者:魏晓娜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年份:2019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111-123

中文期刊名:法学家

中文关键词:认罪认罚从宽;宏观结构;控辩关系;值班律师;

摘要:本轮《刑事诉讼法》修改,吸收了试点中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但修改《决定》设计的条文导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宏观结构上出现问题,具体包括:'具结书'仅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约束,检察机关在审判过程中可以调整量刑建议,造成控辩双方之间权力(利)、地位不对等;要求审判主体'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触动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公安机关被不当赋予撤销案件的裁量权;值班律师地位、权利不明朗。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自愿性'为生命线,然而在刑事诉讼法中,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的程序机制却严重不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认罪认罚制度中脆弱的地位,是中国刑事诉讼中缺失一系列重要权利保障的现状的投影。在控辩地位严重不对等前提下的认罪认罚制度,可能会招致一些特殊的风险。只有在健康的诉讼环境下才能有健康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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