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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换性使用的本土法释义     被引量:7

Transformative Use Interpretation in China Copyright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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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著作权转换性使用的本土法释义

作者:熊琦

第一作者:熊琦

机构:[1]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9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124-134

中文期刊名:法学家

中文关键词:转换性使用;合理使用;三步检验法;著作权例外;法官造法;

摘要:著作权转换性使用系美国法官造法的产物,在我国被法院直接用来缓解合理使用穷尽式列举类型不足的问题。由于未能廓清转换性使用的概念和适用范围,导致实务中合理使用条款的判定标准模糊,同时引发了我国合理使用未来立法选择的争议,因此有必要从比较法中发掘转换性使用的本土化意义,通过回溯其造法源起和适用目的,明确界定转换性适用在本土法上的构成要件,并基于我国合理使用的现有立法构造,提炼出符合'三步检验法'的解释规则,将转换性使用纳入我国著作权法'评论或说明问题'类的合理使用中,并辅以《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1条对合理使用法定类型适用的限定,可以为网络环境下大量借助既有作品的创作行为提供合法性保护,也能避免合理使用范围的扩大而造成弱化著作权经济激励的弊端。

分类号:D923.41[著作权法]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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