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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中法律行为概念的学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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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中国民法中法律行为概念的学说发展

作者:田士永

第一作者:田士永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市100088

年份:2006

期号:2

起止页码:3-17

中文期刊名: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

中文关键词:民事权利;民事;法律;民法;规定;民事法律;合同法;民法通则;

摘要:一、概说(一)问题的提出:如何理解中国民法中的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4章专门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认为'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法通则》第54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民法通则》第84条第1句)。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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