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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权衡与涵摄——从结构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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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权衡与涵摄——从结构进行比较

作者:[德]罗伯特·阿列克西[1] 刘叶深(译)

第一作者:罗伯特·阿列克西

机构:[1]德国基尔大学法学院,德国基尔市24118;[2]中国政法大学

年份:2006

期号:2

起止页码:77-94

中文期刊名: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

中文关键词:理性;法律;逻辑;形式;个案;规则;运用;结构;

摘要:在法律的运用当中,有两种基本的法律操作方法:涵摄和权衡。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涵摄往往被放在了一个举足轻重的位置,而与此同时,人们给予权衡更多的是疑问。这些疑问中最为重要的是,权衡到底是不是一种理性的操作程序。一、涵摄公式当然,把个案置于法律规则之下的涵摄方法是否具有理性也极大地被争论着。在这里,最为引人注目的进步是把涵摄认定为一种形式上的结构,把它与法律运用中经常见到的实质性论辩分离开了。涵摄的形式结构可以用演绎这种逻辑形态表示出来.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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