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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财产性利益的刑法保护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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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财产性利益的刑法保护

作者:聂立泽 高猛

第一作者:聂立泽

机构:中山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6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11-18

中文期刊名:法治社会

中文关键词:财物;财产性利益;谦抑性;明确性;

摘要:在我国现行刑法理论中,通常认为财物的概念应当包含财产性利益,进而可以通过保护"财物"的刑法规范来保护财产性利益。然而这种主张存有瑕疵:其一,无法确定金额的财产性利益难以成为数额犯的行为对象;其二,部分侵害财产性利益的行为纳入刑法的规制范围有违刑法谦抑精神;其三,将该结论应用到司法实践中则可能带来对财产犯罪定性上的困难。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将刑法领域中财产性利益解释为财物"并不具有稳定性与可靠性,以其为前提所产生的结论往往存在缺陷,而欲克服这种缺陷则依赖于刑法立法的明确规定。

分类号:D924.3[分则]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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