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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立法中的商谈及其体系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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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我国立法中的商谈及其体系构建

作者:陆洲 陈晓庆

第一作者:陆洲

机构:[1]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6

起止页码:28-30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旬刊

中文关键词:立法商谈;公共领域商谈;议会商谈;

摘要:哈贝马斯将立法商谈分为公共领域的商谈和议会商谈,前者是一种大众化的商谈形式,而后者则是专业化与精英化的商谈。在我国的立法过程中,公共领域商谈和议会商谈循环往复,形成合法之法。本文认为要构建我国的立法商谈体系,必须以先进的立法理念为前提,提高参与主体的商谈能力,并以商谈场域的形成为基本保障。

分类号:D920.0[理论]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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