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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管理及商标争议事宜是专属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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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商标管理及商标争议事宜是专属职权

作者:刘军华 唐震 李欣

第一作者:刘军华

机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1

卷号:0

期号:8

起止页码:88-90

中文期刊名:法制资讯

中文关键词:商标争议;商标管理;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有效期限;商标侵权行为;行政职权;违法行政行为;

摘要:<正>【案情简介】永逢公司是"VIVA"商标的注册人,该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9类,包括水泥板等,注册有效期限为2006年2月7日至2016年2月6日。永逢公司授权永沛公司使用"VIVA"商标及维

分类号:D920.5[解释、案例] D923.43[商标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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