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没有被害法益的财产犯罪
作者:黄丽勤
第一作者:黄丽勤
机构:[1]同济大学法学院,上海200092
年份:2019
卷号:37
期号:4
起止页码:82-88
中文期刊名: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违禁品;赃物;法益;财产犯罪;
摘要:在侵犯违禁品或赃物的犯罪中,由于原占有人对违禁品或赃物的占有是非法的,刑法不可能保护这种非法占有状态,所以新占有人的行为并未侵犯原占有人的任何法益。由于新占有人并未对国家或所有权人实施侵犯行为,其对违禁品或赃物的占有也不妨碍国家行使没收权和所有权人行使追索权。因此,不宜将国家的没收权或所有权人的追索权视为被害法益。应当正视这类没有被害法益的犯罪,而从新占有人实施财产犯罪的角度来解释这类犯罪的可罚性。
分类号:DF611[犯罪]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