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判决之诉的立法论--兼论定期金给付制度的适用
Legislation on the litigation of Change Judgement: Concurrently Discussing the Application of Periodical Payment System
中文题名:变更判决之诉的立法论--兼论定期金给付制度的适用
作者:毋爱斌
第一作者:毋爱斌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19
卷号:37
期号:6
起止页码:153-166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定期金给付;既判力;变更判决之诉;情势变更;
摘要:定期金给付判决是根据判决基准时判定的事实对未来预测而作出的给付判决,因而该判决可能与将来实际情势产生重大差异。对此,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可以"相应调整"和"作为新案受理",但在制度设计上忽视了前诉与后诉之间的牵连关系,致使出现系列理论和实践难题。相应,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民事诉讼法中确立了变更判决之诉这一特殊诉讼程序,来对原定期金给付判决进行修正,解除其部分或全部既判力,给予权利人以提出新主张的救济机会,追求实质公平。在此,可以借鉴域外相关立法,在既判力理论视角下构建我国变更判决之诉,为在情势变更情形下调整定期金给付金额提供程序保障,以实现定期金给付制度的功能。
分类号:D915.2[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