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的市立法与民间规范:经验、理论及其解析--基于东中西部三省设区的市立法的比较分析 被引量:2
Municipal Legislation and Folk Norms of Districts:Experience,Theory and Analysis--Comparative Analysis of Municipal Legislation Based on the Three Provinces of the East,the Central and the West
中文题名:设区的市立法与民间规范:经验、理论及其解析--基于东中西部三省设区的市立法的比较分析
作者:彭中礼
第一作者:彭中礼
机构:[1]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年份:2019
卷号:40
期号:11
起止页码:15-25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民间规范;地方性;
摘要:新修改的我国《立法法》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进行立法。实证研究表明,我国各设区的市已经启动了地方性立法;但立法内容在东部、中部和西部省份有所差异。从应然的层面来看,设区的市立法的"地方性"需要源于"法律作为地方性知识"理论;从实然层面来看,基于"地方性"要求,设区的市立法需要考虑制定保护本地资源的法律、诸多有特色的管理行为或者能够对特殊情况进行保护。整体上看,我国设区的市立法对于民间规范的态度比较淡漠,这需要从大陆法系传统、民间规范的特殊性和适用范围以及立法技术等方面进行反思。实践考察与理论反思表明,设区的市立法可以充分吸收、改造或者借鉴民间规范,以体现设区的市立法的"地方性"。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