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宅基地“资格权”的法理反思
作者:申建平
第一作者:申建平
机构:[1]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哈尔滨150080
年份:2019
卷号:0
期号:11
起止页码:73-80
中文期刊名:学习与探索
中文关键词:宅基地;“三权分置”;资格权;使用权;
摘要: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宅基地的“三权分置”,准确理解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意蕴,真正落实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具体形式,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学界对于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研究,较多地沿袭承包地“三权分置”的研究路径,但简单照搬承包地“三权分置”理论对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权利性质采取同质化的解读是不恰当的。“三权分置”下的资格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取得宅基地的资格,不符合权利构造的逻辑,无法和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并列进入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权利结构。资格权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并无实意,其无法承载当前宅基地改革的使命。当前切实可行的做法是借民法典编纂之机,将宅基地这一关涉农民基本财产权利的制度予以完善,在民法典物权编中赋予宅基地使用权以流转权能,并且明确宅基地租赁权为债权但应予以登记。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D922.3[土地法]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